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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人悄没声的就把谷粮备好了,就等着官家提和买就全力合,好取海贸、盐引的大红利。
也有人乍着胆往府衙送了礼。
没想到,在招远县、黄县一儿礼都没收下的小沈知府现下居然对礼来者不拒。
众人越发觉得这事儿有门,收礼不就是为开方便之门么,这一时间送礼的便踏破了府衙门槛。
只是知府大人的金面也不是好见的,甭是送真金白银的,还是珍玩古董的,都是小沈知府的首席幕僚陈师爷面收下的。
这位倒没摆京里人那谱儿,客气的,就是风太严了,说话滴不漏,一丝一毫的消息也别想联想到。
越是这样,众人越是疑心。
几家的族长老爷嘴上说着这是故布疑阵、擒故众,各不屑的样,互相打气,但谁心里都犯嘀咕。
当然也不乏有心人暗暗记下那些送礼之人,想新知府一个把柄在手里,日后若是新知府摆威风不合作,嘿嘿,这证据往巡御史前面一递,他一个贪墨受贿的罪责是跑不掉的。
在这纷纷时,各县知州知县全抵达了登州城。
本新知府上任就会召见各州县开会议事,就是这次有几位来的慢了些——故意放慢脚程好补报告文书来。
先前招远县那一,知州知县们知是杀儆猴,谁也不会和新来的上峰对着,尤其这位还有显赫背景。
因此近边儿没上路的就好了功课再来,路远的如文登、莱,知县已在路上了,不能调回去,便放慢了脚步,加让仆从回去麻溜补报告送过来。
到底也是有早到晚到的,只是先到者沈瑞却也并未单独接见,就只收了报告,直到人到齐了,方下令府衙正厅开会。
众知州知县府城后就听到了传闻,这次开会便都盼着知府大人说说开海,又或者盐引。
不想,沈瑞提的,却是耕事。
小沈知府上任第一项政令,便是在各乡县推广“朱社仓”。
这是一民间农贷仓储,补官方预备仓之不足。因是南宋朱熹所创,故此冠以“朱”之名,对后世影响也极大。
农贷最早可追溯到周朝,周礼里就有相关描写。此后历代朝廷都会有向贫农或灾民提供粮、、等生活、生产资料的低息借贷,以保障他们的生存,推动农业生产相对平稳持续发展。
北宋王安石最为著名的青苗法,也是一农贷——“先贷以钱,俟谷熟还之官,号青苗钱”。
大明王朝自然也有农贷,洪武三年起广设预备仓,后定《借米则例》,又有监察、考满等监督机制,都是确保农贷顺利运行的。
在太祖成祖至仁庙宣庙时,预备仓尚运转顺畅。
然渐渐弊端丛生,一方面是官司蠹吏怠政贪墨,一方面是天灾等原因导致贫农借贷后也无法偿还,仓储日渐空虚。
就如当今,仓储空虚到赈灾已不是动用国库,而是需用到小皇帝内帑的地步。
民间农贷的社仓也不是这几年发展起来的,而是早在英庙正统年间,地方上就增设了社仓。
而山东地区在成化年间,也盛行过“朱社仓”——编定上中下三等人,丰年时候人等级米粮若,收贮于仓,遇到荒年时,先发粮于下等,而后中、上,用以自救。
离今最近的弘治十三年,也曾有监察御史奏请行过“朱社仓法”。
沈瑞此举,也不是一拍脑袋想来就立时决定推广的,亦曾向小皇帝奏请过,得到明确批复,来山东后又与沈理、李楘、房瑄以及大小于师爷等反复推敲过的。
“京中遣巡御史来鲁查仓储,诸位勤政,都在各州府自查了一番,本府看了诸位文书,极是详尽,可见用心。”沈瑞一本正经,好像不是他吩咐的写自查报告一样,“依诸位的文书来看,此时当行朱社仓法最佳。”
他说着让人将誊写好的实施方案发到了各知州知县手上。
基本上也是依照前法,实丁、确认人等级,限令各等级农最低捐粟额,确认籴本。每年耕时贷民粮,秋收时收回,若年景不好歉收,小歉则蠲其息之半,大歉尽蠲之。若遭灾荒,则作赈灾,先给下、中,后给上,对下中免费发放,上则要低息偿还。
此行纯属民间自救仓储,或百,或者二三百为一社,推举德望重者为社长,事公正者为社正,懂术算者为副手,凡给贷,悉听于民,谷备仓,自掌收放。
官府只负责造册登记,备有司稽考,并不介社仓运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