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急,只好急撤走。
罗征拍了拍,脸上难得地了一丝笑容。
罗征理完伤,又给槽里添上了草料。
至于军侯,只是中下层的军官,只能听命行事,本就没有自主统兵权。且每战必冲锋在前,在杀机四伏,局势千变万化的战场上,委实命不由己。
这样的遭遇,委实算不得幸运。
相对于步兵来,骑兵的优势更加突。
黄鬃扭过大脑袋拱了拱罗征,‘突噜’打了个响鼻,才回过咀嚼草料。
胡轸挥军掩杀,追杀十里,斩千余,俘数百,方才收兵回汜关。
短短三个月,数场血战。
罗征生于和平年代,自从三个月前莫名其妙地来到汉末世,在经历了大数十场血战之后,他就很快地适应了这个年代的生存法则。
然而区区一个军侯,依旧免不了随时战死沙场的命运。
至于虎驱一震,猛将来投,那是传中才有的事情,永远不可能实现。
罗征以数场血战之功,加上能识文断字,从一名普通士兵被提拨成为了军侯,领两屯两百名骑兵,其中了多少血,只有他自己知。
汉军军制,五人成伍,设伍长;十人为什,设什长;五十人为一队,设队率;一百人为一屯,设都伯;两屯合一曲,设军侯;两曲合一,设军司,领四百人。
莫名其妙地来到这个战火纷飞地世,又很不幸地成了董卓军中的一名士兵。
“伙计吃饱了,过几天可能还有一场恶战,全靠你了。”
不想成为战场上冰冷的死尸,就只有无情的杀死边的所有敌人,才能活命。
在这个生产力低下的冷冰年代,对于骑兵来,战是最为重要的伙伴。一旦在战场上失去战,就意味着死亡,后果极其严重。
罗征了盆,拿了块青布,正在细心地为黄鬃清洗上的几伤。
作为一名士兵,仁慈怜悯只会让人死的更快。
再上则是校尉,能够统领一营五兵,算是一个作战单位。
在这个朝不保夕的年代,要想颅不被敌人割下拿去请功,就只能想尽一切办法掌握足够的力量。手里拥有足够的军队,才能安立命,比别人活的更长更久。
西凉军战斗力之所以悍,就是因为西凉军大半都是骑兵。
营是汉朝军制中最基本的作战单位,统兵校尉拥有一定的自主权。
初寒意犹,夜风袭来,冻的人手足发僵。
罗征唯一的目标,就是不停地往上爬,再往上爬。
黄鬃浑大汗淋漓,疼的直打颤。不过战都认主,知主人在给自己治伤,黄鬃到也十分安稳,没有奋蹄踹。
罗征从一名新丁兑变成了一名老兵,不再畏惧鲜血和死亡,骨里的仁慈和怜悯全被冷酷和狠辣取代,再也没有半分心慈手。
从某程度上来,战比女人更加重要。
城北军营,厩。
西凉军兵员复杂,有羌胡之众,也有汉丁,装备更是良
战奔跑形成的冲击力,能够让骑兵发挥远远超步兵的杀伤力。
罗征护战,更胜**。
在战场上,骑兵的存活率要远远于步兵。
本章尚未读完,请击下一页继续阅读---->>>
想要掌握力量,就只能拼命地往上爬,成为更加级的将校。
然而,要想很好地生存下去,就必须要适应这个年代的生存法则。
女人没了可以抢,而战却是在战场上安保命的砝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