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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72章 陆稿荐酱rou煨豆腐糖渍橙pi(4/4)

情况下,温崇月不赞成让她独自开车,自己将她送过去。

离得不算远,等夏皎忙完了,他再去接。

回家时,温崇月从信箱里拿到一封信。

他『摸』了『摸』,信封里像是明信片,还有薄薄的纸张。

翻开看信封上的址和落款,温崇月明白了。

这是去云南玩的时候,夏皎一家店里寄的时光信封。

是那个售卖公益明信片的店,将当时夏皎写完、封好的明信片保存下来,照约定,天的时候寄过来。

信封的收件人是温崇月。

是去年秋天的夏皎,写给今年日的温崇月。

思考到这里,温崇月目光柔和了许多,他不急着立刻拆信,而是回家,坐沙发上,光明媚,猫咪慵懒,他没有蛮力破坏信封,裁纸刀仔细裁开。

温崇月了信纸,展开。

娟秀的字迹他面前打开,是当时夏皎认真写上去的。

「崇月:

展信如晤。

写下这封信的时候,你正我的边看。云南的云朵好低啊,低到好像手可及,太也好,好到让我想要抱一抱你。

不过不可,店老板还,我还是很胆小,不好意思众场合下去拥抱你。

但你看起来真的很好看,好看到让我忍不住买了信纸和明信片,你旁边悄悄写下这样的语句。

说起来真的有些难为情,我已经好久好久没有写过信。现写信,也不确定自己的格式是否正确。刚才还写废了张信纸,都是你帮我要的……好苦恼。

尤其是现,当你问我“写什么呢”的时候,我只能慌『』告诉你,写“寄给朋友的信”,伸手盖住,等你转过后再偷偷继续写。

我好张,幸好你没有追问。

其实这封信不是寄给朋友,是寄给你。

当着你的面撒谎好困难呀,我的手心不争气,冒了好多好多的汗,希望不要留信纸上。

我记得亲时候,和你说到过,我是一个越是着急越是容易错的家伙,听起来好失败。

你笑着和我说,说不定化拙为巧,一小小瑕疵完全影响不了太的光辉。

真奇怪,家都说“巧成拙”,只有你告诉我,“化拙为巧”,告诉我,太光下不意瑕疵。

我一直认为闪婚是很冲动的一件情,两个对彼此不了解的人因为血上而仓促敲定伴侣,听起来很危险又很愚蠢。

谢你,稳稳接住了我所有的冲动。

你让我明白,我所需要的不是一个异『』,而是一个能够完沟通、互理解的另一个灵魂。家的义也非一个房,而是能托住我所有失落的怀抱。

遇到你之前,我从来都没有想到有人愿意听我讲这么多琐碎又奇怪的情。我那些『』七八糟的东,你的聆听下好像都变成了闪闪发光的宝石。

也正因为这样,我想了好久,还是决定告诉你,关于一个我藏了很久的秘密。

我了五年的时间,悄悄仰慕着一个人,又了五年的时间,来说服自己接受对方的确无缘这件。但是我放弃后的第二年,他现了。

那个人,是你。

最近,我一直思考,是不是要将这件听起来很怪的情藏心里面,毕竟它始终是我的一厢情愿,是我青期彷徨时候的一小情绪……听起来还这样难为情,你甚至都不知这件情,但我想,暗恋一个人应当是不犯法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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